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【房产知识知多少】“房产税”与“房地产税” 一字之差差几何

发表于2015-02-10

“房产税”到“房地产税”,虽然只差一个字,内容却差了很远。

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,房产税主要指的是对于住宅征收的一种税收。而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‖房产税指的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

在2011年1月27日之前,这种房产税对个人的非营业用房产一直,而对于营业性房产,则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至30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,年税率1.2%;若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,年税率为12%。

2011年1月27日,上海和重庆同时出台《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,在此办法的基础上,对于个人住房才开始有条件的正式征税。

而房地产税,则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,包括了一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。我国目前针对房地产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有房地产业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城市房地产税、印花税、土地税、方向调节税、契税、耕地占用税等。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% 房地产税以上,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%左右。

上一页|1|
/1页